第六章 离梦还有多远?

梦阑珊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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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刘航刚离开不久,简宁便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“风语,你这是要干什么?”简宁将几张资料甩在楚风语的办公桌上。

    是刚才刘航拿过来的朱思荞的调查资料。

    “我说过,我不会放过她的。”楚风语看了一眼,冷冷地说。

    “风语,算了,小菲的死,是一场意外,朱思荞她为此已经付出了代价。”

    “代价?坐了五年牢吗?这算什么代价?”

    “一个坐了牢的女人,她的人生已经毁了。她毕业于一流大学,原本有着好的工作,在这个城市,她可以生活得很好,因为坐了牢,她无法在这里立足,只能回到老家,嫁一个初中毕业的带着一个孩子的男人,这对她来说,够惨了。你为什么还要步步紧逼呢?”

    “不够,她的人生不够惨,还远远不够。”楚风语面色阴暗。

    “你让刘航找夜总会拉她下水,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她在工地上挣的那点钱,根本不够,她早晚都会走到这一步的,我只是想早点让她堕落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风语,那是她的人生,你不该操纵别人的人生。”简宁苦口婆心,只想楚风语放弃。

    “简宁,一个女人,走投无路,又需要钱,你觉得她的选择有哪些呢?”

    “她如何选择,是她的事情,你这样做,我只怕,这笔良心债会让你觉得沉重。”

    “反正,我已经和天堂无缘了,所以,我一定要拉着朱思荞一起在地狱里。”

    简宁无奈地摇了摇头,“我说的话,你再好好想想吧。”

    楚风语对朱思荞的恨,源于对简菲的爱。

    简菲母子的死,是刺在楚风语心里的一根毒刺。以简宁的力量,已经无法将它拔除。

    “如果小菲还活着,她一定不希望你像现在这样活着。”简宁说。

    “简宁,你真觉得,我还可以再拥有幸福吗?”楚风语的眼里充满了迷茫和伤悲。

    “当然,风语,去爱一个值得去爱的女人吧!”

    “其实,我心里清楚,小菲的死,不全是朱思荞的责任。我知道还有我,如果当初,我不和那个苏初静订婚,如果当初我能细心一点,发现小菲已经怀了孩子,如果那天,小菲不是因为看见我急于躲避,也不会撞上那辆车……害死小菲的人,是我……”

    楚风语眼里的伤悲,是那样深沉。

    简宁知道,如果楚风语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,这件事,在他的心里,将永远无法释怀。

    “风语,只是一个意外……”

    “简宁,你说,如果忘了小菲,过得幸福,那样对小菲来说,是不是太不公平?我和朱思荞都是凶手,我不会过得幸福,当然,也不会让她笑着活下去……”

    每次提到简菲,楚风语就像是在一个死胡同里,永远都拐不过来。

    提到朱思荞,简宁也有怨恨,就像楚风语所说的,如果没朱思荞,简菲母子不会离开人世,可是,楚风语对朱思荞所做的,又让简宁对朱思荞不免同情……

    “唉!”简宁叹了口气,无奈地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天黑了,这一天的工作结束了。

    朱思荞伸开手,虽然只干了两天的活,两手却已经满是血泡。在她满是血泡的双手里,握着她今天挣到的一百五十元钱。

    昨天,她只挣了八十元,今天,却多出了一倍。

    工地上的不少人都说她进步快,有灵性,还有人说她是“天才”。

    朱思荞在听到“天才”这两个字的时候,其实是觉得有些好笑的,可是,她却笑不出来。

    天才,原来可以做得这么简单。

    其实,她哪里是什么天才,不过是她凭着那股不要命的拼劲罢了。朱思荞在干活的时候,就一直想着王熙凤的一句话:舍得一身剐,敢把皇帝拉下马。如果能拼了命地去干,这种活,又怎么会干不了呢?

    虽然觉得很累,可是,朱思荞拿在手里的钱,却觉得分外踏实。

    朱思荞心里也不得不承认,她宁愿这样受苦挣钱,也不想用二小的钱。

    她还要挣更多的钱,因为她交到医院里的那十万元钱,不知道会用到什么时候。

    朱思荞在工地吃完饭后,拿着一个小本子去了网吧。那是她在商店里买的小学生用的小笔记本。

    那上面有她写的第一本小说《春天里的野百合》,她要把它发在网络上,希望能够挣到钱。

    朱思荞每天晚上写几千字,然后,在工地上做完工后,去网吧,输入电脑后发在网上。

    好在,朱思荞的打字速度还算可以,输五千字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。

    从网吧回来后,朱思荞回到了工地上。

    今天晚上她在工地上。明天晚上她再回医院去看爸爸。

    朱思荞回去的时候,大多数的工人都已经睡觉了,只有几个人还在打着扑克。

    对于这个都市来说,夜生活才才开始。可是对于这里的工人来说,白天挥汗如雨,黑天是他们难得的休息时间。

    朱思荞很累,浑身酸痛,她现在最想做的,就是一头倒在床上,什么都不想,好好睡一觉。

    跟她睡一张床的给工人做饭的大婶已经睡着了。明天早上,她要早起为工人做早饭。

    灯还亮着,想必是大婶为她留的。

    朱思荞轻轻地把门关好,把灯闭了。

    屋子很小,一张床,原本是大婶一个人睡的,现在加上她,有点挤。不过,大婶并不介意。是大婶跟工头说,愿意和她挤在一起的。大婶说,她愿意身边有一个说话的人。

    屋子里一张木板搭成的桌子,不过地方太小,摆不下凳子,只能坐在床边。

    朱思荞轻轻地坐在床边,拿出了自己准备好的手电,伏在桌子上,开始接着写自己的第一篇小说。

    “姑娘,还不睡觉?”大婶坐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大婶,是我把你吵醒了吧!”朱思荞言语中带着几分歉意。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朱思荞正拿着手电伏在桌子上写东西。

    “姑娘,你干什么呢?”

    朱思荞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“我在写小说。”

    “小说?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“嗯……”朱思荞想了想,不知该如何解释,“就是写得好的话,可以赚到钱。”朱思荞轻声说。

    “那敢情好。那姑娘你怎么不打灯啊?”

    “没事,我这样就行。”

    “那怎么行?你是怕打扰我吧!唉,你这姑娘啊,心思太细了!”说完,大婶起身,把灯打着了,“打着灯写吧,不然,眼睛就坏掉了。”

    “大婶,耽误你睡觉吧?”

    “没事,这算什么啊?对我来说,都一样,你啊,快写吧,要是真能卖到钱,也就不用在这个地方出这个大力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,大婶接着躺了下去,不一会儿,就又打起了呼噜。

    这呼噜声,让朱思荞觉得安心,觉得温暖。

    朱思荞还是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,将灯闭上,然后,拿起手电继续写。

    现在,应该是没有人再用这种方法写作了吧,可是,她没有电脑,只能如此……

    朱思荞小时候的梦想,就是成为一名作家。初中的时候,大多的女生都在迷琼瑶,她却迷金庸、迷古龙。她觉得金庸笔下的爱情更让人震撼,杨过爱小龙女,杨逍爱纪晓芙,杨不悔爱上殷梨亭,萧峰爱阿朱……朱思荞被这样的爱情感动,她也想写这样的故事,带给人感动,让人震憾。

    在大学的时候,她也试着写过小说,只是,单凭空泛的想象,连朱思荞自己都觉得苍白。那时,她也往各个文学刊物投过稿,只发过一篇短篇小说,其他都石沉大海。

    在监狱的这五年里,朱思荞听到了太多的故事,曾经她想把这些故事写下来。

    如今,朱思荞想把这当成一条出路。如今,网络小说大红,也许,借助网络这个平台,她的小说可以被人认可。

    为了钱而写作,朱思荞能够成为她谋生的手段。

    只是,朱思荞不能冒险,她不能把全部精力都押在这上面,如果挣不到钱,她丢掉的,是爸爸的生命。所以,朱思荞宁可在工地上打工,挣着实实在在的钱,也不敢破破釜沉舟全力去写小说。

    这就是她的现实。

    每天晚睡两小时,朱思荞不觉得累。

    当她写完五千字的时候,躺在床上,闭眼便进入了梦乡。

    这一觉,她睡得特别香。

    醒来时,外面下起了雨。

    据报,今天会有一天的雨。

    工地今天停工。

    朱思荞去了一趟医院,看望朱云山。

    然后,又去了一趟网吧,传了一章到网站上。

    现在的生活虽然艰难,可是,朱思荞的心里却依然怀着希望。她希望自己的这篇小说能够挣到钱,她希望将来有一天,她能安安静静地坐在电脑前敲打着自己内心涌出的文字,她希望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去供养父母,这些,就是朱思荞现在的梦想。

    五年前,朱思荞的梦想是好好工作,好好恋爱,和心爱的人一起走向幸福。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物,当然,也包括梦想。

    这个梦想,离朱思荞还有多远,朱思荞自己也不知道。她只知道,为了这个梦想,她愿意风雨兼程。

    走出网吧大门,朱思荞停了下来,今天工地停工,她在想自己是回工地写小说,还是出去走一走,看看是不是能遇到合适的工作,可以打一天工,把停工的这一天的钱赚回来。

    小说可以晚上写,朱思荞想去挣钱。

    她转了很久,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临时工。

    在离工地不远的地方,朱思荞遇到了一个女人,与这里格格不入的女人。这个女人大约三十岁左右,浓妆艳抹,衣着很潮,但有点暴露,是男人看一眼,便不想挪开眼睛的那种。

    那个女人见到朱思荞,停了下来,打量了她一番。

    “妹子,你是在这工地上干活吗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姐姐给你介绍一个挣钱的工作怎么样,保你在一个月内挣到二十万。”